关于开展网评“民生十大工程”活动的通知
各位市民: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政治报告中指出:“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这一指示精神,镇委、镇政府决定,在未来的两年内实施“民生十大工程”,并于今年初召开的第十五届三次人民代表大会上获得通过,但为了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集合民智,验证我们决策的正确性与否,现决定发动广大市民开展网上评选“十大民生工程”活动,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条件
关乎民生的尤其是能解决镇内困难户、低保户、弱势群体困难相关的诸如住房、教育、社保、医疗、就业、交通出行等能惠及广大市民,与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工程,如“新湾渔民安居工程”,“虎门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大楼工程”,“黄河客运站搬迁工程”,“摩的司机再就业工程”等等。
二、评选办法
市民可通过 “ 虎门政务网 ” (虎门之窗),网址: www.humen.gov.cn 进行投票。可同时选 1—10 大工程;还可通过发送手机短讯至 15818251234 投票;此外还可以通过《虎门》报回邮专页进行投票。凡在虎门学习、生活、工作的人(包括新莞人)均可参加投票。投票时请写上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三、评选时间
2008 年 5 月 15 日 至 6 月 20 日 截止投票。
四、公布投票结果及奖励办法
评选结束后,将得票最高,最集中的十项工程定为虎门 “ 民生十大工程 ” ,并于网上、电视台、《虎门》报上公布,对中选率最高的十名投票人进行嘉奖并发给一定数量的奖金,同时在媒体上公布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欢迎广大市民踊跃投票,特此通知。
虎门镇委、虎门镇人民政府
二 OO 八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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